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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两部门联合发文,取消限制!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7日 10时26分
江苏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限制转让过户政策的通知》,取消了新能源汽车5年内不能过户转让的限制。 而促进这项政策出台的,是前不久一位市民的来电反映。3月中旬,省内某品牌新能源汽车车主反映无法完成转让过户,给自己更换新车造成了影响。 这一情况引起了江苏省工信厅的重视。按照原先的政策,江苏省内的新能源汽车在购车后的5年内的确是禁止进行转让过户的(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需要报备)。省工信厅产业转型升级处(省汽车工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原先这样的安排主要是为了杜绝新能源汽车在江苏省内上牌拿补贴后,再大规模转到外地使用的情况。 抱着尽快、一次性解决同类问题的态度,省工信厅立刻会同省财政厅进行了专题研究,并随即在4月2日出台了《通知》。 《通知》中,涉及的具体政策调整为: 对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不再执行5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政策,可自行过户转让; 对于2017年及以后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请省内各设区市清理相关限制转让过户的政策。 “政策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限制消费者转让车辆,而是为了保证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健康有序开展,目前政策目标已经达到,同时我省已经按照国家要求取消了新能源汽车的地方补贴政策(公交车、燃料电池汽车除外),因此过户转让的限制已没有必要再继续执行,不应再给百姓正常转让过户新能源汽车设置障碍。” 该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出台将有效促进江苏新能源汽车的消费,特别是对于新能源二手车的交易打开了“绿灯”。 (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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