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协会公告 | 协会概况 | 行业动态 | 协会动态 | 会员动态 | 公平贸易工作站 | 仲裁中心 | 联系我们 | 后台管理 | 
  您当前位置 -> 行业动态   

工信部:2024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为28%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9日 9时15分


 

  工信部网站28日发布《关于20242025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2024年度、2025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28%38%

  通知称,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4)、《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3)等规定,现就20242025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2025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28%38%

  二、对核算年度生产量2000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获境外乘用车生产企业授权的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较上一年度下降达到4%以上的,其达标值在GB 27999《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基础上放宽60%;下降2%以上不满4%的,其达标值放宽30%

  三、乘用车企业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低油耗乘用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按照其数量的0.2倍计算。

  四、在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核算中,对标准配置制动能量回收系统、高效空调等循环外技术/装置且具有循环外节能效果的车型,其燃料消耗量可相应减免一定额度(可累加)。企业可按附件规定进行申报。(来源:中新经纬)

 

 




 江苏汽车网 中国车商网 我爱车车网--二手车评估 二手车交易 南京知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南京车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汽车行业协会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128号纳科红山科创园C栋5楼   邮编:210028 电话:025-83439932
传真:025-83462732 电子邮件:njqchyxh@163.com
苏ICP备10019551号

净化网络环境,遵守国家法律。空间服务商-诺凡科技wangzhan8.com技术支持-投诉建议